珠海拟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投资对象为种子期、初创期项目

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创业项目有福了!11月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下简称人才基金)事宜。

政声从会上获悉,该人才基金定位为政策性基金,首期规模为2亿元,不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对象限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创业项目,面向先进制造业、新兴高潜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领域。

设立背景

为什么要设立?

据了解,人才创新创业要完成从创意到项目、从发明到产品的转换,失败率非常高,市场化金融机构的趋利本能使其倾向于投资成长期、成熟期的项目,极少为创新创业项目融资。

研究表明,80%的初创期企业未曾获得金融支持,种子期项目获得的金融支持更少。

因此,设立具有政府引导基金性质的人才基金,旨在弥补人才创新创业面临的市场化融资机制失灵的问题,补齐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短板,与天使基金、风险基金、股权基金共同形成完备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链,最大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在珠海创新创业。

基金定位

不以营利为目的

人才基金定位为政策性基金,投资对象限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创新创业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

人才基金将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等政策性融资机制,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创新创业融资机制,与商业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相互衔接,构建“种子-天使-风投”的价值传递链条,通过对初创项目的广泛持续跟踪,发现更具成长性的项目,实现更有效率的投资。

基金规模

首期规模为2亿元

人才基金首期规模为2亿元,主要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基金期限不超过10年。

为发挥人才基金对社会资金的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孵化器加强金融服务功能,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孵化器的运营主体可以申请与人才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按照人才基金的投资标准进行投资。人才基金向孵化器子基金出资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30%。

人才基金将对所投资项目实行穿透式审查,不得投资PPP、房地产或其他不符合人才基金产业导向领域的项目。

投资范围

记者了解到,人才基金所投资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应当属于珠海现代产业体系规划(2017-2025)所规定的先进制造业、新兴高潜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等领域,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包括顶尖、一类、二类、三类)、产业青年优秀人才、青年创业人才、博士、博士后、留学回国人才作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的创新创业项目,以及我市引进和培养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②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奖科技成果支撑,并且项目团队成员中包括担任过上市公司高管、独角兽企业研发主要负责人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③在地级市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或者获得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创新创业项目。

④在地级市及以上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培育的标杆创业企业。

⑤其他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推荐的项目。

【采写】胡钰衎

【作者】 胡钰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