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2017年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明确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论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对金融业来说,要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

在此大背景下,小微指数全年走势稳中攀升,多数分项指数表现良好,市场指数从43.5到44.1,采购指数从45.4到46.0,扩张指数从45.4到45.9,信心指数从48.1到49.2,风险指数从51.9到52.6,均显示出小微经济稳健筑底的趋势。但是,年度融资的指数却从49.4降至49.1,成本指数从62.3降至61.6,年度融资指数下降,意味着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成本指数的下降则预示着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仍然存压。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增加服务小微的金融机构的数量,更要提升这些机构服务质量。

第一,必须做好小微企业贷前调查。小微企业相对大型企业而言,公司治理结构、自身风险披露、信息透明度等各方面水平相对较低,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这就要求信贷人员在对小微企业进行贷前调查时,充分利用企业提交的的各项信息(增值税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去核算对比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做好贷前风险控制。

第二,将小微企业与其核心企业作为整体考虑。当前中国的小微企业业务的开展大部分是基于某一家或者几家核心企业,因此其承受风险的能力与其上下游的核心企业息息相关,因此在设计授信产品时应尽量将小微企业及其核心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在信息获取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第三,考虑将某些小微企业法人或高管的家庭授信纳入企业授信中。目前,在实际业务发生过程中,我们发现小微企业都具有企业与法人或高管资金通用的特征,在授信产品设计中应将这类突出特征考虑进去。

此外,控制行业风险、针对不同企业设定具有差异性的抵质押标准进行风险释缓等措施也是小微企业授信需要考虑的重点。

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今天,立足于促进中国实体经济发展这一根本出发点,开放思维、勇敢创新,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搭建一个高效、直接的融资桥梁,构筑更轻松自由的投融资环境,寻找个人与企业之间安全与效率的平衡点,推动解决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投资渠道窄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现合作共赢。真正实现经济自由化与资本自由化,做实体经济与流通资本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凝聚社会力量,让每一位有志青年都能为中国实体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